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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红十字会发展简史
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,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。中国红十字会始终根植于广大民众之中,并不断发展、壮大,在不同的历史阶段,为了“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的境况”做出了应有的贡献。“历史悠久,功在人间”是对中国红十字会百年历史恰如其分的评价。 清光绪30年(1904年)2月,日本和沙皇俄国为争夺殖民地,在我国东北发动了日俄战争,东北人民被铁蹄和战火蹂躏。 当时的社会名流对此十分关注。工部尚书吕海寰等集约上海官绅及各驻沪代表,倡仪成立红十字会。由海关道沈敦和等三位中国办事总董与英、法、德、美等国人士组成的外国办事总董们拟定了会章。同年3月10日,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成立。 红十字会刚一建立,就利用各地绅商及衙门劝募的20余万两款银和清廷颁发的内帑银10万两派义务工作队赶赴东北,救出难民数万人,并对他们进行了赈济、医护、资遣和留养。 1906年,清政府签署承认了日内瓦公约。翌年,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改名为大清红十字会。 1911年清朝覆灭,1912年将大清红十字会改名中国红十字会。 中国红十字会在历次战乱、灾荒中卓有成效的工作,收到国际上的重视。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于1912年1月15日通报各国,正式承认中国红十字会为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成员。 1919年,红十字会国际协会成立后,中国红十字会于当年7月8日加入该协会。 经过百年的风风雨雨,中国红十字会的工作内容不断增加,领域不断拓宽,外延不断扩大,中国红十字会在国际、国内的影响越来越大,作用越来越重要,地位也越来越高。目前,中国红十字会主要开展国内和国际两大业务工作,国内工作包括备灾救灾、卫生救护、输血献血、中华骨髓库、宣传、社会服务、组织建设、红十字青少年、台湾事务服务等内容;国际工作包括国际联络、国际援助、探视和交换战俘、与各国红十字会建立友好交往等内容。 中国红十字会将继续遵循红十字运动人道、公正、中立、独立、志愿、统一、普遍的七项基本原则,继续努力,为中国人民的幸福,为全人类的和平进步事业作出更大贡献。 |